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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度高雄港公用貨櫃碼頭裝卸一貫作業勞務委託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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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度高雄港公用貨櫃碼頭裝卸一貫作業勞務委託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採購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8/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8/26 09:00 |
開標時間 | 110/08/2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76,398,59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 參與投標廠商需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 船舶運送業。 2. 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貨櫃)。 3.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4. 碼頭經營業(指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口租賃碼頭經營者)。 (二) 具備上述資格之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如投標廠商屬船舶運送業者,需附具「船舶運送業許可證」。 4. 如投標廠商屬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貨櫃) 者,需附具「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許可證」。 5. 如投標廠商屬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需附具「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 6. 如投標廠商屬碼頭經營業(指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港口租賃碼頭經營者) 者,需附具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港口租用碼頭之租約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