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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110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本局「110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機關代碼 3.80.1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08/10
截止收件日期 110/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7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6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為餐飲業或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納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