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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發貨中心汰換LED天井燈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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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大社發貨中心汰換LED天井燈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
機關代碼 | 3.7.74.9 |
機關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9/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9/13 12:00 |
開標時間 | 110/09/13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8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文橫二路1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特定營業項目(許可業務)證明: (1)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或 (2)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電器零售業(F213020)及電器批發業(F113020)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