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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運處理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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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運處理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32.80.4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09/10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09/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0/09/1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864,99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濱路一段301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許可之證明(營業項目具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等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 1.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投標廠商需取得政府機構所核發之「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之相關證明文件」。 2.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投標廠商機構應設置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技術員乙員。其清除、處理技術員應取得行政院環保署訓練所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丙級以上)合格證書。 3.投標廠商機構需提出近三年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之規定記錄文件(無不良記錄)得以佐證文件。 4.投標廠商應建立緊急應變計劃(包含緊急應變狀況時之支援清運處理合格廠商名單)。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