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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4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採購作業計畫-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114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採購作業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機關代碼 3.13.2
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10/07
截止收件日期 110/10/26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1,36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0/09/30)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依法令規定得承做本採購案工作之廠商、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