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暨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暨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100.2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市工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0/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16 09:00 |
開標時間 | 110/11/16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7,273,6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營業且聘有依法能辦理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大地工程科之設計及監造簽證相關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適用GPA會員國之外國廠商。 2、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符合前目所定技師科別。 3、廠商為技師事務所者:投標廠商出具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科別應符合第1目所定技師科別。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各類投標廠商(技師事務所除外)均須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另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之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 3、附齊上述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所列科別技師執業執照。 4、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應檢附中文(正體字)譯本,其中文譯本應由當地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管處認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