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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廢保溫材料清運及處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於 110/10/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廢保溫材料清運及處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56,500元 ,開標時間110/11/03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02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0年廢保溫材料清運及處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31.4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110/10/26
110/11/02 16:00
110/11/03 10:30
556,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筆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1.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政府核准領有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代碼J101090)或處理(代碼J101030)許可證之合法業者;參與投標廠商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或處理許可之任一文件,清除或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種類與代碼至少要包含D-0403(廢保溫材料)許可項目。(2). 投標廠商須檢附本案之處理機構的「進廠同意書」(於投標時檢附)。(3). 清運廠商應檢附環保機關核發許可資料(含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影本),內涵D-0403許可類別,且三年內曾承攬D-0403(廢保溫材料)清運工作並出具業主合約封面(影本),在有效期間內廠商須附有處理廠同意處理證明書,或是雙方契約證明供審查,餘詳見招標文件特訂條款第八(投標廠商資格)。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施工說明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