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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歷史建築平鎮延平路日式宿舍修復工程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0/10/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歷史建築平鎮延平路日式宿舍修復工程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3,956,801元 ,開標時間110/11/08 17: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市歷史建築平鎮延平路日式宿舍修復工程案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80.33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設施科
110/10/26
110/11/08 17:00
110/11/08 17:30
23,956,80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投標廠商應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並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及本須知第六十六點特定資格文件並經審核後始得准予參加後續審查。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b.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變更登記、獎懲紀錄、主任機關查驗表。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如係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得免繳驗該等(前三項)證明文件。 6.服務建議書 廠商特殊資格: 1.承包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 2.承包商具相當人力者 (1)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表3)。 (2)擬聘用各類人員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表4)。 (3)擬聘用各類人員身分證浮貼表(表5)。 (4)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 3.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包括大木作、小木作、泥作、瓦作)(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