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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催繳及中斷繳款單委託印製、列印裝封寄發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於 110/11/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保險費催繳及中斷繳款單委託印製、列印裝封寄發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053,000元 ,開標時間110/11/12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保險費催繳及中斷繳款單委託印製、列印裝封寄發作業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A.21.3
臺北業務組
110/11/01
110/11/11 17:00
110/11/12 14:00
3,053,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