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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北市快速道路暨內科資訊可變標誌系統維護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於 110/11/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臺北市快速道路暨內科資訊可變標誌系統維護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514,656元 ,開標時間110/11/15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5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11年度臺北市快速道路暨內科資訊可變標誌系統維護案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79.53.4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110/11/01
110/11/15 09:00
110/11/15 10:30
3,514,656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0/29)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以悠遊卡付款)
一、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之任一證明。
c. 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1.廠商應提出曾完成製造、供應或承作維修本案系統能力之證明(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
2.提出正式受僱人員或從業人員,得有原廠訓練認可維修本系統軟硬體設備,具有專門技術、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文件(應提出僱用或勞保等在職員工證明文件,與原廠核發之檢定證明、合格證書等其他類似之文件)。
(三)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本案系統係獨家開發之資訊可變標誌系統,廠商投標前請至設備地點了解相關系統運作狀況,投標時應提出現有取得原廠之技術支援與零組件及軟體後續供貨等授權證明之書面文件。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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