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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購置倉儲管理系統手持作業裝置及3年維護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0/11/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購置倉儲管理系統手持作業裝置及3年維護」,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791,200元 ,開標時間110/12/02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2/0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購置倉儲管理系統手持作業裝置及3年維護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3.15.83
勞工安全衛生處
110/11/02
110/12/01 17:00
110/12/02 14:30
8,791,2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01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請先至本公司出納科(10603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216號912室)繳交現金或至郵局劃撥(戶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4200--1),取據後至本公司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領標。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一)、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二)、外國廠商:
1.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採購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 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四、應為電腦或資訊相關同業公會會員,並提供有效之會員證明。(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六、投標廠商應提出切結書,保證得標後,於契約期間能具備充分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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