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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幼兒園增班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於 110/1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學年度幼兒園增班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61,274元 ,開標時間110/11/17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1學年度幼兒園增班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3.80.8.52
總務處
110/11/03
110/11/16 17:00
110/11/17 14:00
261,27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具設計監造之建築師事務所。 2.違反政府採購法刊登於採購公報或觸犯建築法令遭主管機關懲戒或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應徵,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此限。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照:屬建築師事務所應提供: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各一份。 2.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如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