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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行政、解說及據點巡護勞務承攬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於 110/1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行政、解說及據點巡護勞務承攬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8,615,524元 ,開標時間110/11/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11年度行政、解說及據點巡護勞務承攬工作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1.2.8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110/11/03
110/11/11 17:00
110/11/12 10:00
18,615,524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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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0/10/2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111年度行政、解說及據點巡護勞務承攬工作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凡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含人力派遣之相關廠商,備妥招標文件規定資格證件後均可參加投標。廠商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含: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且營業項目具人力派遣業(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代替) 2.繳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及自然人得免提供。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