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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溪發電廠111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採購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於 110/1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甲溪發電廠111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3,940,000元 ,開標時間110/11/15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5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大甲溪發電廠111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勞務採購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3.13.31.7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110/11/03
110/11/15 10:00
110/11/15 10:30
23,94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1/10)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0/1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901011。(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內政部核發保全業許可文件。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於有效期限內之保全業公(工)會員證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依法投保之有效期限內保險期間至少涵蓋開標日期為有效期限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保單影本)。投標廠商其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新臺幣10,000,000元(即最高賠償金額)及自負額規定如下投標廠商就下列規定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投保:
1.自負額3%以內【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以損失金額之3%為上限】;或2.自負額10%以內,最低金額新台幣5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以損失金額之10%為上限,惟最低金額新台幣5萬元。】;或3.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為新台幣5萬元。
(7).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具有相當實績者,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8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2,220萬元,並得以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完工結算證明文件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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