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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花蓮縣立體育場轄下各場館消防設備改善勞務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0/1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年度花蓮縣立體育場轄下各場館消防設備改善勞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443,652元 ,開標時間110/11/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2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0年度花蓮縣立體育場轄下各場館消防設備改善勞務採購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76.55
花蓮縣立體育場
110/11/05
110/11/23 09:00
110/11/23 10:00
1,443,652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 廠商資格:廠商須為政府核准登記具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A. 各該業登記證影印本。(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定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業登記資料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B.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C.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D. 押標金票據(新台幣2萬元整)。 E.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F. 切結書。 G. 投標廠商聲明書。 H. 負責人無法出席請檢附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I. 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列印)俾利查驗。 J.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消防專技人員資格」:如合格消防設備師(或設備士)證照,及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勞保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