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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11年度文書處理及一般事務等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大陸委員會 於 110/1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會111年度文書處理及一般事務等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6,850,000元 ,開標時間110/11/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本會111年度文書處理及一般事務等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57
秘書室
110/11/05
110/11/15 17:00
110/11/16 10:00
6,8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1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一)經政府登記合法合格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填妥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5.廠商委託授權書,得由投標廠商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由被授權人攜至開標現場。
6.切結書(1)(2)共2份
7.投標標價清單1份
8.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含標價明細表並加蓋公司與負責人印章(製作方式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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