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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三年級校外參觀活動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於 110/1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0學年度三年級校外參觀活動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953,300元 ,開標時間110/11/17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0學年度三年級校外參觀活動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3.92.1.75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110/11/05
110/11/16 17:00
110/11/17 09:00
1,953,3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整
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營業範圍或公司執照登記營業項目需登載相關標的物之廠商。並具備下列各項證件(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二)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有效之會員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所得稅等。依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免納所得稅之各級政府機關則免付。若為自然人投標則檢附個人所得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履約保證、責任險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