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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中五至八機粉煤機及附屬設備年度維護及大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於 110/1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中五至八機粉煤機及附屬設備年度維護及大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9,950,000元 ,開標時間110/12/0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2/0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中五至八機粉煤機及附屬設備年度維護及大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110/11/05
110/12/08 09:00
110/12/08 09:30
19,9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機械工程業(E604)者。本標案投標時須附 : 1.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乙級(含)以上證照(影本可)及依法回訓(在職訓練)之紀錄影本,詳工作規範八.(九)。2.本案投標廠商需具有承作「磨輪-磨盤式粉煤機」維修能力之證明,並於投標文件中提供曾完成與前述工作類似之承作文件供甲方審查。(如:經採購機關(構)核章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實作數量計算書等(影本可)。4.本標案決標後,若乙方欲以同等品備料,須於決標後開工前提交同等品之廠牌、功能、效益尺寸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供甲方審查,待甲方審查合格並同意後,始得備料使用,詳工作規範七、施工細則 第15、35-37、75、130、148~155、169、171、172項工作規範十一、(四)之補充說明。廠商資格文件中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文。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本標案決標後有履約人力、資格規範,工作規範第八條有補充說明。依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本標案決標後:1、承攬商使用於本標案之大型車輛(行車執照為大客車、大貨車以上之車種,含聯結車、拖曳車及板車)需安裝先進駕駛輔助系統並提供相關安裝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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