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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廠商管理頂宏小型汽車停車場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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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廠商管理頂宏小型汽車停車場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0.68 |
機關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0/11/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615,17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依法設立登記之合格停車場經營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 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以上文件若於開標資格審查有錯誤缺漏,視同廢標不得補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