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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場第二航廈屋頂防水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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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松山機場第二航廈屋頂防水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6.2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
單位名稱 | 維護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22 11:00 |
開標時間 | 110/11/22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493,85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1)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須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建築師以上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有效期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有效期建築師執業執照(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授權書(如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授權書)。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6)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曾承攬防水工程案件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