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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20線南橫公路埡口至向陽路段行車管制系統服務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於 110/11/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20線南橫公路埡口至向陽路段行車管制系統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930,872元 ,開標時間110/11/1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台20線南橫公路埡口至向陽路段行車管制系統服務工作
勞務類 752 - 電信服務
3.15.25.3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110/11/08
110/11/17 17:00
110/11/18 10:00
930,872元
是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1/17)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1/04)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0/2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其中1項代碼(含有下列其中1項代碼即符合資格):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屬法
人者,應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屬團體或機構者,應提供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文件)。納稅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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