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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卸煤機及筒式煤倉機械設備維護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度卸煤機及筒式煤倉機械設備維護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3.31.4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11/08
截止收件日期 110/11/16 16:00
開標時間 110/11/17 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4,885,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筆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有下列其中之一者:「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C01010)、「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4010)、「電焊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100)。(2).投標時,投標廠商須檢附曾承作煤輪卸煤機相關設備維修之證明文件(加蓋投標廠商大小公司章),前述文件格式不拘,文件內容至少須載明工作名稱、工作內容、工作日期、業主及承作者名稱,以供日後查證。若決標或簽約後,經查證該文件內容偽造或不實,依採購法第50 條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3).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投標廠商完成機械設備安裝或維護工作,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投標廠商須提供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由業主出具機械設備安裝或維護履約完成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註明履約金額),餘詳見招標文件特訂條款第十及投標須知六十六與六十八條(投標廠商資格)。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