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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卸煤機及筒式煤倉機械設備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於 110/11/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卸煤機及筒式煤倉機械設備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4,885,000元 ,開標時間110/11/17 10:1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16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度卸煤機及筒式煤倉機械設備維護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110/11/08
110/11/16 16:00
110/11/17 10:15
24,88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筆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1.(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有下列其中之一者:「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C01010)、「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4010)、「電焊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3100)。(2).投標時,投標廠商須檢附曾承作煤輪卸煤機相關設備維修之證明文件(加蓋投標廠商大小公司章),前述文件格式不拘,文件內容至少須載明工作名稱、工作內容、工作日期、業主及承作者名稱,以供日後查證。若決標或簽約後,經查證該文件內容偽造或不實,依採購法第50 條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3).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投標廠商完成機械設備安裝或維護工作,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投標廠商須提供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由業主出具機械設備安裝或維護履約完成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註明履約金額),餘詳見招標文件特訂條款第十及投標須知六十六與六十八條(投標廠商資格)。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