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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11/08
截止收件日期 110/11/15 08:30
開標時間 110/11/15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82,591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本案廠商資格規定(詳投標須知60點)之廠商請檢附如下證明文件影本,須注意有效期限):
(1)技師事務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專業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
B.技師證書(科別:電機)
C.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
C.技師證書(科別:電機)
D.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