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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於 110/11/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439,594元 ,開標時間110/11/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1/23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3.15.6.7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110/11/08
110/11/23 09:00
110/11/23 10:00
4,439,59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設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項目應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並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上網查詢)。
(六)電子領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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