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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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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金門航空站用電、用水設備安全檢驗及駐點維護保養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6.7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0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23 09:00 |
開標時間 | 110/11/2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439,59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設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項目應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並繳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本項由招標機關開標時上網查詢)。 (六)電子領標明細。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