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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新建第三期校舍暨共構幼兒園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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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新建第三期校舍暨共構幼兒園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82.11.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單位名稱 |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土木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2/14 10:00 |
開標時間 | 110/12/14 10:2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23,168,71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0元 系統使用費 105元 文件代收費 53元 總計 1,20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20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第1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建築類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6,926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2,316萬元。且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2資格: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2.合作同意書(註:僅限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第2廠商資格時提出。)。且3.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註:僅限於有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時審查。)。且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餘詳如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