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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就業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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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就業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97.24.1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
單位名稱 | 特定對象服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30 17:00 |
開標時間 | 110/12/0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859,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現場免費領取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1.經依法設立從事就業服務、就業諮詢、生涯規劃、心理、輔導、文化教育、應用心理、社會工作、勞工與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之營利事業機構、法人、團體等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者。 2.經依法立案之大學校院(大學校院內單位應以學校名義參加,且ㄧ校限提一案)或學術研究機構,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者。 3.以上依法設立之營利事業機構、法人、團體、大學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須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投標標價清單。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內容及製作規範如需求書所述。 8.切結書。 (三)餘詳如招標文件。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檢附各項證件(含:資格文件、廠商聲明書及其附件等),併同工作計畫建議書,密封後投標。標封外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及標的名稱。未依規定投標者,以不合格標論不予開標。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