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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武山檜谷山屋暨營地整建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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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北大武山檜谷山屋暨營地整建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機關代碼 | 3.45.4.6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育樂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2/14 09:00 |
開標時間 | 110/12/1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9,5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以兼具施工及設計經驗之廠商為主體:廠商具備建築師或專業技師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設計與施工技能及服務經驗。 2.以施工與設計廠商結合之共同投標廠商為主體: (1)設計廠商(第一成員)應具備與本採購案相關之建築師、專業技師之服務經驗。 (2)施工廠商(第二成員)為依法登記開業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3.建築法規定,建築物之設計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承造人為營造業。本案之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必須包含依法得執行本案之乙等綜合營造業,團隊未包含依法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時,不予決標於該廠商。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家數詳本須知第18點。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