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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供台南配氣站二期新建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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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南供台南配氣站二期新建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1/23 17:00 |
開標時間 | 110/11/2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97,444,45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得免附)。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五年內,曾承攬並完成下列任一項工廠(場)生產製程(或工程)之細部設計及設備材料採購及施工,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9,700萬元,並取得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為國外承攬之證明文件須檢附原文及中文譯本,並皆須經公認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審標時以中文譯本為主): (1)煉油或石化或天然氣工廠(場)製程。 (2)天然氣輸儲設備統包工程。 (3)油氣回收或天然氣回收製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