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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部落巷道改善二期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茂林部落巷道改善二期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機關代碼 3.97.86
機關名稱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11/18
截止收件日期 110/11/24 09:00
開標時間 110/11/24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46,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票據或繳納之收據。
6.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7.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8.切結書1。
9.標單(含預算明細表、採購(兼切結)標單)
10.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
11.電子領標憑證(列印電子領標憑據序號紙本;電子領標者請檢附)
(三)備註事項:
投標之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工程所在地區之直轄市、縣(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
鄰之直轄市、縣(市)。
(四)原住民廠商應附資格證件:
1.廠商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且經各該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出具社員、會員、理(董)監事之人數及其持股比率各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開標日前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影本。(獨資者得免付,但須付相關證明)
2.原住民廠商負責人原住民身份證明原住民(戶籍資料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