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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資訊維護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於 110/11/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資訊維護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477,097元 ,開標時間110/12/13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2/13 10: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資訊維護服務案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3.13.20.5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110/11/30
110/12/13 10:30
110/12/13 11:00
1,477,097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至少有下列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法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投標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限內之證明。
5.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維護廠商專案團隊(不限駐點工程師)須具備下列證照,請提供現
職人員證明及其證照影本。
(1)、CCNA證照
(2)、MCSA或MCSE或MCITP證照(微軟)
(3)、VMWare VCP 6(含)以上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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