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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育種場高架式田間搬運車新置1台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於 110/11/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甘蔗育種場高架式田間搬運車新置1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70,000元 ,開標時間110/12/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0/12/1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甘蔗育種場高架式田間搬運車新置1台
財物類
441 - 農業或林業機具及其零件
3.13.30.3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110/11/30
110/12/10 17:00
110/12/13 10:00
5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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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
一、經政府登記或設立合格之廠商。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高架式田間搬運車」之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