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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供油新設清管站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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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南供油新設清管站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2/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2/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0/12/16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5,126,053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或配管工程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輸油(氣)或石化品鋼管銲裝工(程)作,並持有業主出具承包該項工(程)作的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程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承諾書(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