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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船用潤滑油合約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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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船用潤滑油合約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
機關代碼 | 3.97.29.4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機務部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2/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0/12/14 17:00 |
開標時間 | 110/12/1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辦公時間內至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向主管機關登記營業項目內列有經營潤滑油脂、石油製品等相關項目,得作為本案履約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應提供本案潤滑油型錄(包含引擎機油SAE15W/40 API CI-4認證或以上之有效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