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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處轄區111年度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公用處轄區111年度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機關代碼 3.13.50.49.8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0/12/2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93,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1/07)
前一版公告日(110/12/28)
前一版公告日(110/12/27)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提供以下其一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
1.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院或診所(不含牙醫或中醫之醫院或診所,且聘僱有具勞工健康保規則第七條所定資格之醫護人員或相關人員者)。
2.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勞工健康顧問服務類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廠商擔任本處委任特約醫護人員,應提供經國家醫師、護理師考試及格及依醫師法、醫事人員法領取之證書、執業執照。
2.廠商應提供特約醫師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及「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訓練」合格證書,以及特約護理師之「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並檢附證書影本供審查。
3.醫護人員具臨場健康服務實務經驗證明。
(四)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