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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綠色港口平臺維運暨擴充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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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綠色港口平臺維運暨擴充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6 |
機關名稱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採購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2/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1/12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1/1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427,723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資訊公司或行號(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具有登載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之小類列表名稱為「資訊服務業」(I301)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上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納稅之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