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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全國學生培力營暨行前會議住宿、膳食及會議場地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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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0年度全國學生培力營暨行前會議住宿、膳食及會議場地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92.4.1 |
機關名稱 |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單位名稱 | 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12/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1/03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1/04 13: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98,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須為合法旅遊/交通業者。 (二)投標時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 (三)餘詳「採購需求說明」。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完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須提出清晰影本資格文件供審,必要時本校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