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度卓溪鄉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等養護(開口契約)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卓溪鄉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等養護(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62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1/03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1/11 08:30 |
開標時間 | 111/01/11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67,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以從事汽車修護業者或與本採購標的物相關營業項目之業者,且經政府立案或登記合格之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 4.前款人員受雇於廠商之勞工保險加保證明;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前款人員為廠商負責人者得免附。 (三)因車輛維修屬專門技術,為維護維修品質: 1.投標廠商負責人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中華民國核發汽車修護丙級技術士或以上證照兩份。 2.前款人員受雇於廠商之勞工保險加保證明,並提供最近三個月內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加保紀錄,前款人員惟廠商人負責人者免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