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112年花蓮港東防波堤開放垂釣區委託服務釣客-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112年花蓮港東防波堤開放垂釣區委託服務釣客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2 - 附帶於漁業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5.86.4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1/0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1/12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2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623,254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1/07)
前一版公告日(110/12/30)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投標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無則免附)。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合法登記有案之垂釣相關社團,且近3年內無與本分公司有終止開
放垂釣委託管理契約等不良紀錄。
(二)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