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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段281等4筆地號土地合建開發委託專業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於 111/01/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段281等4筆地號土地合建開發委託專業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7,875,000元 ,開標時間111/01/19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1/19 08: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段281等4筆地號土地合建開發委託專業服務案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45.44
桃園管理處
111/01/07
111/01/19 08:30
111/01/19 09:30
7,87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詳下列資格),並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下列資格六擇一(詳參閱投標須知64點)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5)律師事務所。
(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b.其他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其他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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