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網路社群平臺行銷服務」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於 111/01/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網路社群平臺行銷服務」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450,000元 ,開標時間111/02/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2/0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網路社群平臺行銷服務」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35
綜合規劃科
111/01/17
111/02/07 17:00
111/02/08 10:00
1,4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一)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
1.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
2.學術研究機構者
3.法人或團體者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三) 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詳投標須知)
(五)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 領標憑據1.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亦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秘書室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並取得書面憑據。2.投標廠商係以電子/現場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領標憑據書面明細。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領標繳費憑據。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現場領標繳費憑據」。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七) 服務建議書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