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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鎔軋工場丙烷、液氨開槽檢查與槽區修護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央造幣廠 於 111/01/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鎔軋工場丙烷、液氨開槽檢查與槽區修護」,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開標時間111/01/2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1/25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11年鎔軋工場丙烷、液氨開槽檢查與槽區修護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47.2
中央造幣廠
111/01/17
111/01/25 10:00
111/01/25 14:00
是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1/01/1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0/12/2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造幣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50元整
基本資格:須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請檢附下列文件:
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上之資料代之。(請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民國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勿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提作合法設立之相關文件。)
2.繳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例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等。若非屬營業稅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供最近一期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如有免納前述稅捐者亦應提供得以免繳納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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