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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度轄管遊憩區等5處保全系統及監視器租賃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112年度轄管遊憩區等5處保全系統及監視器租賃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機關代碼 3.76.55.58
機關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1/1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4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3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營業執照且營業項目須有與本設備相關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