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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派駐裁決中心鳳山辦公室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勞務委外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於 111/01/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融機構派駐裁決中心鳳山辦公室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勞務委外」,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65,000元 ,開標時間111/02/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2/07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金融機構派駐裁決中心鳳山辦公室代收交通違規罰鍰勞務委外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3.97.29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111/01/21
111/02/07 17:30
111/02/08 10:00
665,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具有與金融機構登記之相關營業項目。並提供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己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具有效之「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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