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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1年度改善學校運動空間及設置光電球場委辦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 於 111/01/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署111年度改善學校運動空間及設置光電球場委辦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7,400,000元 ,開標時間111/02/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2/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本署111年度改善學校運動空間及設置光電球場委辦案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9.1
教育部體育署
111/01/25
111/02/16 17:00
111/02/17 10:00
7,4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本採購相關項目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體育運動法人團體(含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備政府立案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及信用證明;公立大專院校得免提立案、完稅及信用證明文件。 (二)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聘有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之工程顧問公司須具備建築師或專業技師證書影本、開業證書影本及當年度建築師、專業技師公會或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三)上列「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資料代之。 (四)上列「信用證明文件」,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其他規定詳見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