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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電信設備通訊無線化建置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度經濟部工業局電信設備通訊無線化建置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機關代碼 3.13.2
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1/2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2/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6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應檢附「電信工程業」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附有效期間內之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3.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期間內之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5.廠商納稅之證明:
(1)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