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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備援水源水池整修及水井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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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機場備援水源水池整修及水井汰換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1/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2/15 10:00 |
開標時間 | 111/02/15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7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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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其營業範圍之科別需具備以下2者: (1)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3者擇一)。 (2)電機工程或機械工程(2者擇一)。 2.本案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上述1.所有資格者。 (2)共同投標:所有成員組合後須符合上述1.所有資格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前揭營業範圍所載之有效期間內該科別之技師執業執照;受雇人或從業人員需併同檢附受雇或從業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有效期間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間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