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松山航油中心汰換堆高機1台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松山航油中心汰換堆高機1台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機關代碼 | 3.13.50.41.2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1/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2/1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2/15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82,5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 (1) 資格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立案證明,行業種類無限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堆高機類型採購案履約或驗收證明文件。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維修人員訓練之證明、於國內設立或具有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 (2) 規格標文件 詳廠商資格審查單(因字數超過500字)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