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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111年電動油壓撐開器、電動油壓破壞剪、電動油壓推頂桿各5組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111年電動油壓撐開器、電動油壓破壞剪、電動油壓推頂桿各5組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機關代碼 3.76.55.20
機關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2/17
截止收件日期 111/03/01 08:30
開標時間 111/03/01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8,719,99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3/09)
前一版公告日(111/02/1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