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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12月庶務性工作委外人員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3-12月庶務性工作委外人員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機關代碼 3.82.5.13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光復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光復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2/1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2/23 16:00
開標時間 111/02/24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8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前一版公告日(111/02/18)
前一版公告日(111/02/18)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1段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之證明文件(自然人則請提供身分證),並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20日新北教秘字第1092241426號函,自110年起不得再運用派遣人力,故人力派遣公司不得投標。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影印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