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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辦理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行政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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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辦理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行政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A.11.10.16 |
機關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單位名稱 | 總務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2/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2/23 17:30 |
開標時間 | 111/02/24 15: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17,53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2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凡其營業項目登記有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所列項目IZ12010、ZZ99999人力派遣業或可提供與招標標的有關行業,且未受停權處分者,另未受本機關終止契約者。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